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关于2024年春节慰问品米、油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7:34:16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我院工会拟在春节前,采取院内议价采购的方式采购米、油一批,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供货商到医院参加议价评审会。

一、项目编号:南六院招标〔2024〕02号

二、采购目录:米、油

三、资金来源:工会经费

四、预算金额:78750.00

五、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

六、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一)数量:约450袋米和450桶油(最终采购数量按实际需求下单签订合同);

(二)规格:花生油≥5L/桶、米≥10KG;

(三)花生油参数需求:

1.加工工艺为压榨 ;

2.质量等级一级;

3.执行标准GB/T1534;

4.产品上有广西扶贫产品编码,产品认证有乡村振兴局盖章;

5.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

6.代理商或生产商在南宁当地有仓库租赁或产权合同佐证;

7.生产日期要求在供货当月30天内,保质期18个月。

(四)米参数需求:

1.名牌标识清楚;

2.外包装须符合第 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3.非转基因、无掺杂、无黄粒米、无沙石等异物,无异常色泽和异味,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日期要求:生产日期要求在供货当月前30天内;

5.质保期:12个月;

6.质量标准:符合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 GB1354-2009(三级及以上)标准要求,执行标准:GB/1354 质量等级:籼米一级;

7.有广西扶贫产品绿色标识。南宁市扶贫农副产品优先,要求南宁市扶贫农副产品投标金额大于总采购金额的50%,并需提供南宁市扶贫产品相关证明;

七、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从事(经营)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供应(生产)商。

3. 投标人为生产型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分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本批次食品抽检质量合格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议价

5.投标人需要在充分了解用户方需求的情况下进行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无法实现甲方需求,所有遗漏项均由投标人承担,用户方不再追加费用(请投标前与我院工会或招标办联系,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并取议价采购详细文件)。

八、提供议价资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一)资质文件(不密封,提交材料时先预审,预审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候审为准)。

1.竞标声明书;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食品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报告、认证书、南宁市扶贫产品相关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

4.投标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投标商主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提交;

(二)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1.报价表

2.质量保证措施与服务承诺等相关辅助材料。

3.议价商品彩图及实物样品(议价时现场提供)

九、其他要求:

1.若因有效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形,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2.中标人所提供货物应来源于正规、合格渠道,全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及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和其它适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3.所有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食品类产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标志并通过相关检测监测部门备案。其他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4.因产品质量、保质期问题,中标人必须提供妥善的更换服务。

5.所提供产品为扶贫产品,具有扶贫标志。

十、提交投标资料地点、截止时间:医院招标办 2024年1月11日18:00前。

十一、议价时间:2024年1月12日15:30。

十二、议价地点: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3号十楼会议室

十三、项目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0771-3812135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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