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清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16:16:37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根据桂新冠防指发[2023]6号和桂医保发[2023]8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分批对符合文件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开展清退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已安排工作人员陆续电话联系符合清退条件的患者,请接到通知的患者按照下列要求办理手续: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办理: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委托代办:请提交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患者或代办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请务必确保材料信息清晰、完整。

二、材料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材料接收地点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3号楼一楼住院收费处(南宁市灵路38号)。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0771-393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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