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09:00:13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对来我院就诊要求如下:

1.所有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在进入院区时,请规范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配合医务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并听从医务人员引导。

2.严格分类分区诊疗;持有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进入阳性诊疗区就诊,阴性结果进入阴性诊疗区就诊;未持核酸检测48小时的请采样检测后就诊,急诊抢救可直接进入急诊科缓冲区进行抢救 。

3.新入院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结果进入住院病区。住院部有分类分区管理,核酸阳性者进入阳性病区、阴性者则进入阴性病区进行诊治。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需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严格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外出。

4.如有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按医务人员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

5.进入医院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门诊各诊室严格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候诊区及各窗口排队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6.我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请您预约就诊。您可通过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医院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可预约7天内的门诊号源。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段到相应科室就诊。

医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变动进行实时调整,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2022年12月12日

 

 


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有哪些症状?

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有的没有症状,有的有症状。没有症状的属于无症状者,但是也具有传染性。感染新冠病毒的早期症状主要以发热、咳嗽为主,部分病人还会出现腹泻、全身乏力等症状,新冠肺炎初期症状与普通的流行性感冒的症状较为相似,一般不超过38度5左右,随后病情急剧进展,容易出现低氧血症,以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后续症状。目前,如果有明显的接触史患者,或出现相应症状,应尽早去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尽量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报告、早期干预。

在出现以上症状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通过胸部ct和核酸检测的结果,判定是否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若确诊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时,需要及时隔离并进行治疗,以免传染给其他人或延误自身的病情。

病情分析:

新冠的初期症状主要有干咳、身体无力、持续发烧、鼻塞不透气、不同程度的打喷嚏等症状。在感染新冠病毒之后,初期感染,要根据个人的身体情况,和感染病毒量的多少来决定,大多数的感染者在经过潜伏期之后,出去会有干咳、发热的症状。日常生活中对饮食方面一定要注意,保持健康、卫生的饮食习惯。

建议:

一、戴口罩。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口罩须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废弃口罩不可随意乱扔,要规范处置。

二、勤洗手。在外出返家,护理照护他人,触摸口眼鼻,咳嗽或打喷嚏,清理垃圾,接触快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均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手部消毒液要选用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

三、常通风。人员拥挤的室内办公室和集体教室要勤通风。家庭要择时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至少2~3次,每次20~30分钟;家中人员较多或有病人、访客时,建议随时开窗通风;使用空调要注意通风换气和消毒清理。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四、少聚集。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远离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保持环境卫生。日常居家办公要经常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马桶冲水前要盖马桶盖,保持存水水封。

六、养成卫生习惯。注意健康礼仪,咳嗽、打喷嚏时要采取必要遮掩措施。加强身体锻炼,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

七、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传播风险。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做到早发现。

八、主动接种疫苗。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后满3个月应及时加强免疫。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慢性病患者应尽快接种、“应接尽接”。

九、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一旦确认成为阳性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立即远离人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开展流调,主动落实后续防范措施。

十、主动学习健康知识。主动学习新冠病毒相关科学知识,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冷静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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