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欠费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0 08:53:00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文件

 

南六院〔2019〕38 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欠费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欠费,明确岗位职责,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经研究,现将《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9年6月4日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欠费,明确岗位职责,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制度》。

一、医疗欠费分类

1.普通住院欠费:指普通住院患者(包括自费和医保等)在住院期间内不及时补交住院费用等造成的欠费。

2.绿色通道欠费。指患者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如急诊抢救、交警部门处理的车祸欠费等。

3.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欠费。

4.其他特殊欠费。如经济困难、三无患者、医疗纠纷等造成的欠费。

二、医疗欠费的管理

1.住院预交款管理

(1)入院预交款:患者入院治疗,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确定预交款金额,预交款一般不低于500元。南宁市农村贫困参保人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按规定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入院时可不需缴纳预交金。

(2)患者未带足预交款又急需住院的,首诊医生应在住院通知书上注明“未带足预交款”,同时告知患者需在入院两天内补足,患者入院后由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督促其补交。特别说明:根据医保规定,打架斗殴外伤、自杀自残、吸毒、交通事故等特殊病种不予医保支付,此类患者按自费患者办理。

(3)住院期间预交款:患者住院期间,科室应每日给患者发放每日费用清单,根据每日清单的欠费金额,主管医生和护士应提醒患者及时补交预交款。职工医保患者预交款应按不低于总费用的30%预交;居民医保患者预交款应按不低于总费用的50%预交。

2.普通住院欠费管理

(1)患者出院之日总预交款未能达到结算费用(医保病人达不到规定的预交款)的即视为欠费。主管医生、主管护士为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护士长为第二责任人,共同做好住院患者的费用控制及催交工作。

(2)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患者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措施。

(3)信息科设定停开医嘱警界线,当患者欠费时,系统弹出欠费提示,当患者欠费达到5000元及以上时,系统停止医嘱发送(特殊患者及离休干部除外)。

(4)欠费报告及审批程序:

当患者发生欠费时,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需向科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原则上暂缓大型检查、贵重药品、手术及其他治疗等,给予医保范围内的基本治疗。如因病情需要欠费治疗的,由主管医生填写“患者欠费审批单”,经患者或家属签名,报科主任及医务部、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信息科予以开通发送医嘱功能。

3.绿色通道欠费管理

(1)为了及时救治危重患者,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有利于患者救治的措施。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到院急救时所有的单据均需盖有“绿色通道”章。

(2)救治结束后,药房、放射、检验、B超等科室应对“绿色通道”未收费患者做好登记划价工作并报急诊科,由急诊科核实统一计费。急诊科主管医生及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与患者家属或其单位联系,做好医疗费用的催收工作,保卫科配合催收。

(3)经多次催讨无法收回的欠款,应及时报告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同时按月汇总报账务科记账。

(4)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患者登记本,登记相关信息以备检查。

4.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患者欠费按“绿色通道”欠费管理处理。

5.其他特殊欠费管理

(1)对经济困难的患者,根据患者经济状况,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2)对三无患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务部,科室应统计好费用,按月汇总报财务科记账。

(3)各科室应以患者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

(4)财务科按相关规定做好“三无人员”等欠费情况的上报申请工作。

三、医疗欠费的处理

财务科每隔三个月向各科室通报一次欠费情况,对不同欠费类别分别按以下处理办法执行:

1.普通住院欠费的处理:经科室、医务部对通报情况核实签字后,报考核办。

(1)由于科室管理不善的欠费,总金额在1万元以内每次扣绩效分2分;总金额在1-5万元的每次扣绩效分5分;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绩效分10分。

(2)财务科、收费处管理疏漏造成欠费,每次扣绩效分2分。

(3)凡由本院职工担保而导致的医疗欠费,需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催付,并扣绩效分2分。

(4) 如有特殊管理欠费原因,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绿色通道欠费、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的处理:如费用合理,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由财务科、医务部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处理,数额较大的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3.医疗纠纷欠费的处理:由医患办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其它欠费的处理:如确因经济困难、家属遗弃、三无患者欠费等,事先有报告审批的,由财务科、医务部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处理,数额较大的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各部门对患者欠费控制措施和相应岗位责任

1.科室做为控制欠费第一道关,主管医生、主管护士、科主任、护士长要及时与患者沟通,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治疗方案和费用估计额,催交所欠费用,防止产生医疗欠费。

2.财务科应每月初将上月各科室未结账及欠费情况做好统计并通报给科室,督促科室及时对在院欠费患者进行催交。对于大额欠费(5000元及以上)的,同时报医务部及分管领导。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三无患者欠费情况,如上级部门有相关补助的,财务科应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上报欠费情况,及时申请补助。

五、其他规定

1.科室绩效考核原则上以患者结账数据为计算依据,不结账、一般欠费的患者以该患者结账日期为科室绩效计算依据。

2.“公共事件、三无人员”等特殊欠费患者,以科室上报时间为绩效计算依据。

3.出院患者未结账超过3个月的视同欠费处理。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各科室,各部门。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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