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行政职能科室联系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9 09:44:00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文件
南六院〔2019〕12号
关于调整行政职能科室联系点的通知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
为加强职能科室与各科室的工作联系,经研究,决定对医院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联系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办 公 室--药 学 部
党委办公室--口 腔 科
纪检监察室--检 验 科
人 事 科--中 医 科
财 务 科--收 费 处
审 计 科--功 能 科
医 务 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护 理 部--内 科
妇幼保健部--儿 科
医 保 办--妇 科
感染管理科--外 科
质 控 科--产 科
科 教 科--ICU
医 患 办--急 诊 科
信 息 科--保 健 科
考 核 办--放 射 科
医学装备科--手术麻醉科
宣 传 科--门 诊 部
总 务 科--眼耳鼻喉科
项 目 办--消毒供应室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9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