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调整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6 10:44:00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文件
南六院〔2018〕70号
关于重新调整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成员名单的通知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质量管理,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我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主 任:黎向锋 副主任医师 副院长
副主任:林启珍 主任护师 护理部主任
委 员:莫华冰 副主任护师 内科护士长
卢红莲 副主任护师 产科护士长
董杏燕 副主任护师 急诊科护士长
梁晶心 副主任护师 门诊部护士长
余春阳 副主任护师 手术麻醉科护士长
陆凤连 副主任护师 消毒供应中心护士长
韦惠娟 副主任护师 内科副护士长
韦桂新 副主任护师 产科副护士长
秘 书:刘 颖 主管护师 儿科护士长
王世平 主管护师 护理部干事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护理部林启珍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护理部干事组成。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三级护理质量控制组织网络,制订年度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制订和修改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及护理工作目标,确定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护理质量的稳定与持续改进。
2.不断完善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考评标准及质量控制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做好护理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院护理人员质量服务意识。
3.建立各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订并审核各专业护理问题、护理目标、护理措施和评估标准,规范护理行为。
4.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掌握质量评价标准、正确评价护理工作,认真总结并量化检查结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在全院护士长会议进行讲评,定期追踪整改结果,评价落实情况。
5.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分析、讨论、鉴定护理意外事件、临床护理缺陷及投诉等,提交处理意见,并将护理意外事件、护理缺陷、事故及投诉讨论结果和改进措施通报全院。
6.定期向全院通报护理质量与安全工作情况。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分工和职责:
主任委员:黎向锋,主持委员会全面工作。定期召开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核讨论议题,裁定讨论争议项目,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委员会决议,监督各项决议的执行。
副主任委员:林启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拟讨论议题进行审核,定期召集委员召开会议,对讨论议题作出总结性意见,协调组织委员会成员执行各项决议。
秘书:刘颖及护理部干事:负责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收集委员会会议议题,准备委员会相关资料,草拟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方案,协助各位委员执行各项决议。
委员:
1.普通病区管理组:由卢红莲负责,负责制定病区规范化管理质量评分标准,参加专项质量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分级护理管理组:由莫华冰负责,负责制定分级护理质量评分标准,参加质量检查评分,规范基础护理和特护、重症病人的管理。
3.护理文书书写管理组:由韦惠娟负责,负责制定护理表格质量评分标准,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及管理,参加专项质量检查评价。
4.急救物品管理组:由董杏燕负责,负责制定急救物品的配备、毒麻药品、小药柜、冰箱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检查标准,参加专项质量检查评价。
5.特殊区域(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新生儿科)管理组:由余春阳负责,负责制定急诊科、供应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科等的质量评分标准,参加质量检查评分。
6.院内感染管理组:由陆凤连负责,负责制定消毒隔离质量评分标准,协同医院感染管理科规范消毒物品、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参加专项质量检查评分并在实践中加强防止院内感染的控制工作。
7.门诊、社区、医技部门(内镜等)管理组:由梁晶心负责,负责制定护理服务工作质量评分标准,参加专项检查评价、审定标准护理计划、健康教育计划、补充完善护理病历表格。
8.护理理论和技术操作考核组:由刘颖负责
(1)按照护理部培训计划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统一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评分标准。
(3)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考核护理操作。
9.教学、科研管理组:由林启珍负责
(1)对大、中专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
(2)护理科研、QC立项、护理新技术的评审管理工作,推荐优秀论文及评奖工作。
10.信息管理组:由林启珍负责,负责院内外护理信息、护理简讯的组稿工作。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8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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