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发布时间:2016-09-12 17:41:42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近年来,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早整改,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该院印发了《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医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履行监责任。书记、院长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转变纪委监督职能。根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该院纪委自觉落实“三转”精神,主动从抓业务工作中退出,解决职能越位、错位问题,进一步突出主业。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改进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管理和医用品、基建、设备、服务等采购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医院的各项采购、招投标等行为。

       三是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分别启动廉政提醒、执纪通知、问责建议、问责督办等预警和处置措施,向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从源头上防控腐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医院领导、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对照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等职务权利和事务权利认真查找廉洁风险,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做好示范,最终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的动态化管理。

       四是发挥内审免疫功能。医院审计科不定期的对医院财务收支、经济运行和医疗设备、药品、后勤物资、基建项目等进行审计,分别提出内审管理建议,牢牢掌握医院经济运行的命脉。进一步加强各项经济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强调关口前移,切实规范各类收支行为。把工程项目审计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来源、项目设计、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等环节纳入审计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抓早抓小。

       五是健全末位表态制度。凡涉及党的建设、医院发展的重大事项,纪委都配合提醒和监督提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职代会讨论,以各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公开,征求意见。党政一把手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向全体班子成员充分征求意见,并在集体讨论决策时,不首先表态和个人定调,均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结论性意见,实行末尾表态机制。

       六是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医院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党政一把手亲自上廉政课,多形式、多载体、分层次加强思想引导。一方面大力表彰职工的好人好事;另一方面。从预防入手,加强警示教育。(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梁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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