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3-01-23 20:35:00   来源: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我院开展“三好一满意”工作的领导,现将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责任制制定如下:

    一、“三好一满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院长、书记为“三好一满意”活动第一责任人,负责“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全面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各部门、各科室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院领导“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联系单位:

院办、人事科、财务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手术麻醉科、药剂科、急诊科、检验科、中医科、口腔科、功能科、放射科、五官科、保健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责任人:赵红洋  院  长

分管部门:院办。

联系责任人:梁忠高  书  记

分管部门:党办、纪检监察室、审计科。

联系责任人:梁军荣  副院长

分管部门:人事科、科教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学装备管理科、外联办、门诊部。

联系科室: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功能科、放射科、五官科。

联系责任人:韦群慧  副院长

分管部门:财务科、总务科、保卫科、项目办。

联系科室:消毒供应室。

联系责任人:梁军荣  副院长

分管部门:医务科、质控科、医保办、信息科。

联系科室:内科、外科、急诊科、检验科、药剂科、手术麻醉科、保健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责任:

    (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撰写“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总结及各项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安排,以及各有关检查活动的协调组织。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科室完成有关制度的制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器械购置论证等有关工作监管工作。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责任科室:医务科

责 任 人:陆  飞、闭仲安、陈传英

(二)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13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责任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卢雪莲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陆  飞  医务科科长

责任科室:急诊科

责 任 人:农瑞能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市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各县、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陆  飞  医务科科长

责任科室:门诊部

责 任 人:闭仲安、黄俊芬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20%的县级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20%以上的病房。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分管领导:韦群慧  副院长

责任科室:护理部

责 任 人:林启珍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医学检验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卫医〔2006〕13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卫医〔2011〕93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陆  飞  医务科科长

责任科室:功能科、检验科、放射科及各临床科主任

责 任 人:农  汉、蒋敦松、张普力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应当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陆  飞  医务科科长

责任科室:急诊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科

责 任 人:农瑞能、卢雪莲、黄丽杏

(三)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第三版)》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等,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以及我市制定下发的各专业质量控制标准,推进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质控网络组织的检查督促作用,按照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环节病历质量评价标准》、《终末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要求,对医疗质量的全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把医疗环节及终末的质量,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主要领导:赵红洋  院  长

分管领导:梁军荣  副院长

责任科室:医务科、质控科

责 任 人:陆  飞、陈传英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分管领导:黎向锋  副院长

责任科室:医务科、质控科、药械科

责 任 人:陆  飞、陈传英、张  丽

(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利用医德-质量-经济杠杆作用,与绩效工资的有关奖罚条款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分管领导:韦群慧  副院长

责任科室:党政办、人事科、考核办

责 任 人:卢娇凤、莫海英、黄婵娟

(五)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积极探索让第三方参与患者满意度调查反馈活动,提高满意度调查的科学性、有效性,有针对性地改进医疗服务。

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阳光在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市卫生行风状况。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分管领导:韦群慧  副院长

责任科室:党政办、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

责 任 人:卢娇凤、莫海英、李晓练、陆  飞、陈传英、林启珍

三、对“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的要求

1、“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所管辖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2、了解掌握全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本责任制实施过程中,责任人职务变动,接任人员继续对责任执行承担责任。

                                        

 

 

201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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