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2-12-07 12:40:25   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院编制了《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院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ning.gov.cn)本单位网页上查阅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本单位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单位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ning.gov.cn)本单位网页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地址:南宁市秀灵路38号)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nanning.gov.cn,受理点为本单位行政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单位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上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监督举报单位是本单位监察部门。电话:0771—3944228

地址:南宁市第六人医院党办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可以向监督单位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办公地址:南宁市秀灵路38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1—3120792(传真);邮政编码:530003。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p#副标题#e#

 

 

 

 

附件: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p#副标题#e#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类目

公  开  内  容

公开方式

公开时间

机构职能

医院介绍

主动公开

长期

各科室简介

主动公开

长期

医德医风院内外监督制度

主动公开

长期

向社会服务承诺

主动公开

长期

便民措施

主动公开

长期

 

 

就诊流程

主动公开

长期

入院手续办理流程

主动公开

长期

出院手续办理流程

主动公开

长期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

主动公开

长期

医院管理、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

主动公开

长期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

主动公开

长期

群众投诉处理流程表

主动公开

长期

其他信息

 

 

 

 

 

 

 

 

 

相关热词搜索:南宁市 六人 民医院 信息公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最后一页

来信请寄:南宁市长湖路26号市纪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530028

来访请到:南宁市卫生健康委628室

举报网站:http://guangxi.12388.gov.cn/nanningshi/

举报电话:0771-12388 071-5766823

举报邮箱:gxnnlyyxxk@163.com

扫一扫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微信订阅号

扫一扫微信服务号

版权所有: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网站建设:八桂健康网 网址:www.nn6yy.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8号

桂ICP备 10004458 号 桂公网安备45010202000189号